中国婴童招商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新闻内容

    夫妻关系的特点
    发布日期:2018/3/4 发布者:佚名 共阅57231次

      首先,夫妻关系是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和交往。夫妻关系的基础是爱情,爱情是男女之间相互倾慕、相互渴盼、追求亲近的一种高级情感,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的特点。爱情的自然基础是性爱,性爱是以性欲为基础的对异性的倾慕、亲近的感情体验,是人的生命进入青春期以后,在生理成熟的基础上, 对异性萌发的爱恋和倾慕之情。性爱是推动两性交往、并进而结成夫妻的自然条件。同时,爱情又包含着广泛的社会因素,双方的志向、性格、情操、文化修养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工作指向等,都对夫妻关系造成影响,总之,夫妻关系是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共同构成的,其感情基础是爱情。婚姻关系、性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都是在爱情基础上的发展和延伸。

      其次,夫妻关系是爱情、义务、责任三者的统一关系。夫妻关系区别于其他任何人际关系的明显特征是爱情基础上的性爱关系,是异性间的欣慕、相互需要、相互理解,是在生活过程中的相互适应、调节和感情的不断充实。夫妻关系的确立,也标志着两个人彼此间一定的责任和义务的确立和开始兑现。责任义务关系的存在使夫妻关系变得更加具体、更加现实、推动着夫妻关系的深化、稳定和不断向前发展。

      最后,夫妻关系注重两性间的个体交往,具有排他性。“性爱按其本性来说是排他性的”,夫妻关系要求双方对爱情始终如一,忠贞不渝,相互倾注深沉的感情,排斥第三者的插入。排他性也是夫妻关系区别与其他人际关系的重要特点和特征。
     

    中国婴童招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连带责任。
    ② 企业在本网发布内容,文责自负。
    ③ 如您因原创、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联系电话:010-57895369。
    关闭此页】 【返回上页
  • 网站声明: 本站只提供信息交易平台,对具体的交易过程及信息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 咨询热线:010-57895369 电话:15311002102 微信客服:15311002102   
  • 版权所有:婴童招商网 【www.zgytzs.com】CopyRight 2012-2026
  •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322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