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确处理早孕 |
| 发布日期:2018/3/4 发布者:佚名 共阅57234次 |
药物流产是指用药物来终止停经49天以内的妊娠,可较安全地用于各种高危妊娠,如有多胎史、剖宫产史、子宫畸形以及其它并发症等情况,药物流产方便无痛苦,既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不影响以后的妊娠和再次药流的效果,因此,已在全国各地广泛使用。 但药物流产并非适合每个人,例如有子宫异位妊娠的,药流会引起严重出血等副作用,所以在服药前应进行“B超”检查。 对于超出一定妊娠期限或经检查不宜药流的,可实行人工流产(无痛人流)。郑重提醒那些希望无痛流产的妇女,应到正规医院妇科施行,切不可因为有所顾忌或贪图方便而自行服药,以致严重损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 |
| 中国婴童招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连带责任。 ② 企业在本网发布内容,文责自负。 ③ 如您因原创、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联系电话:010-57895369。 |
| 【关闭此页】 【返回上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