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忌不注射破伤风类毒素 |
发布日期:2018/3/4 发布者:佚名 共阅57459次 |
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落后、不卫生的接生方法和护理方法所引起的。当使用未经过严格消毒的手术刀、剪切断新生儿脐带时,或对新生儿脐部护理不当,破伤风杆菌就 有可能侵入新生儿的脐部,经过生长繁殖,产生强烈的破伤风毒素,即可导致新生儿发病。一般说来,患儿刚出生时都很正常,继而出现发热、烦躁、肌肉紧张及拒乳。少则3~5天, 多则2周,通常在出生7天左右,病情即发展到较为严重。患儿牙关紧闭,出现阵发性痉挛,最后常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此病常因诊断不及时,来不及用药治疗。 对付此病,最好的办法是对孕妇早日注射破伤风类毒素,进行预防。如果孕妇过去接种过破伤风类毒素,只要在妊娠早期,最迟在分娩前3周,注射一针破伤风类毒素,体内很快会有足够的破伤风抗体,并通过胎盘使胎儿也获得这种保护性抗体,从而达到预防新生儿破伤风的目的。如果过去没有注射过破伤风类毒素,则应在首次注射后4周,再注射一针,以作加 强。凡接受过破伤风类毒素预防的育龄妇女,均可获得5年以上的免疫力,包括在此期间生产的新生儿也可获得对破伤风的免疫力。这对产妇预防破伤风杆菌也很有好处。 本文摘自《怀孕安产知识百科》,由北京中山响沙图书发行中心授权摇篮网发表,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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