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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疤痕体质剖宫产
    发布日期:2018/3/4 发布者:佚名 共阅58007次
    网友提问:
    大夫您好:
    我是疤痕型皮肤,现剖腹产7个月后刀口愈合,皮肤有增生现象,并且总有个条状色泽偏红的伤疤,不知道再次怀孕时这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怀孕后期伤口和子宫会不会涨开?当时剖宫产刀口是竖切口,不知道横切口和竖切口对怀孕和分娩有没有影响?第二次怀孕分娩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做剖宫产手术?能不能自然分娩?

    我听有的朋友说,剖宫产后若再次怀孕必须做流产,而且还要刮宫,不然人流流不干净对身体有害,不知道这种说法有没有科学根据?当我在做剖宫产手术的时候,曾经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我记得在手术通知单上好像有一条款是说“在剖宫产手术后5年内禁止怀孕,若怀孕必须要刮宫”,手术通知单上这样写是为什么呢?

    剖腹产后8个月至一年后怀孕身体机能是不是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了?

    丁辉回答:
    根据您的情况,上次我讲的是一般规律,但根据您现在提供的有限资料,您是一位疤痕体质,需要慎重对待,最好1-2年以后怀孕。剖腹产有横切口和竖切口,两者各有利弊,如果技术熟练的医生操作,问题不会太大,再次怀孕要根据情况选择分娩方式。

    关于您的疤痕体质,建议对疤痕有所治疗,1、小范围可用手掌大鱼际按擦疤痕,每天2-3次,每次5-10分钟。2、姜片摩擦法:生姜切片,轻轻摩擦疤痕疙瘩,可以阻止其肉芽组织继续增生。另外,可用一些中药对症调治。

    关于您的朋友所说的事情,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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